关于拟确定王茹男等80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10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的要求和校团委推优工作安排,法学院党委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学生党总支讨论、分党委审核,于20243月26日拟确定王茹男等80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王茹男等80名同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入党动机端正,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模范作用突出,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4326日到41日)。

王茹男 李馥沁 王德红 李宇航 阮子恒 周文梦 刘人铨 叶梓晨 周韩菲 黄宇葳

周麦琪 申隽睿 舒娅妮 周美辰 刘煜文 何荣馨 邓钰煦 黄兆辉 梅世杰 何满怡

胡德欣 高旭滨 万华鑫 王玲 黎家欣 朱子怡 周颖婷 柯文秀 张晓冉 苑宁

郝兴庆 邱姝涵 刘燕 杨晨曦 马铭阳 赵振周 刘治宇 岳振宇 刘紫茵 代婧雯

王成 严雯婧 沈鸿瑞童沪冉 许辰晖 邹孟赤 杨雅淇 金子琼 唐卓瑶 周宇恒

廖铭佳 刘周 陈浩楠 崔景蕊 张琪慧 王煦坤 陈俊炜 李难湖 刘昌毅 崔雨晴

张吉浩 周勋卓 严圩宸 刘施施 张兆旭 胡忱宇 谢明玉 王金晗 陈悦 项硕

杨富安 徐超 胡港辉 肖顺子 谭傲晨 王雯丽 罗啸天 陈汪洋 杜雨阳 张奥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于20244月117:00之前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反映,地点:知行楼416,办公电话:81973796,邮箱:94846525@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