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流域综合治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大纲)立法起草论证会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举行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1


通讯员何新新)202437日,由湖北省水利厅主持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流域综合治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大纲)立法起草小型专家论证会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举行。会议由水利厅法规处吴笛处长主持,法规处金伟副处长,湖北省水科院水资源所全体课题组人员参与。法学院院长兼中心主任邱秋教授、中心常务副主任罗文君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虹副教授作为专家参与论证,中心研究员何新新博士赵清博士以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围绕《决定》制定背景、立法目的、起草思路、框架结构、主要内容等大纲内容进行论证研讨。中心主任邱秋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虹教授从流域综合治理破题,分别从政治站位、立法目的、制度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立法思路和大纲内容建议,中心常务副主任罗文君副教授从前期参与获得的经验启示提出了立法思路应当跳出水利部门的立法思维,集中在现行法不能解决的流域综合治理问题上进行统筹协调的制度设计,建议建立人大监督,保障决定实施。经过充分研讨形成了大纲初稿,通过此次研讨,为下一步做好、做实、做细《决定》起草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