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2018年科研立项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4-23浏览次数:621

法学院的各位同学: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团字〔2012〕7号)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2019年学生科研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2019年4月16-2019年5月8

二、2018年的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程序

1.2018年的科研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须将成果和结题报告提交给法学院学习部

需要上交的电子档:①结题报告;②论文原件;③用稿通知扫描件(或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以及论文所在页扫描件);④获奖证书扫描件。

需要上交的纸质档(各两份):①结题报告;②论文原件;③用稿通知复印件(或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以及论文所在页复印件);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所有电子档材料请分类命名打包发至邮箱2461259281@qq.com ,所有纸质档请整理好两份上交给学习部干事。

(联系人:延珊珊QQ2461259281邮箱:2461259281@qq.com )

2.2019年5月,学院团委根据其是否公开发表论文(湖北经济学院《藏龙学刊》及以上),是否在“挑战杯”等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类赛事上获奖,决定项目能否结题;16日之前,学院团委将结题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纸质汇总表上要有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报送到校学生会学习部。

3.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向团委提交《延期申请表》,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三、成果评选

1.学院团委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在2018年的学生结题项目中评选院级优秀科研成果。获得院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的团队将有资格参加校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2.2019年5月16日之前,学院团委将院级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及学院所评选的优秀科研成果(电子档)报送到校学生会学习部。

3.校团委会同科研处组织专家在学院所推荐的优秀科研成果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并择优推荐参评本年度省级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四、工作要求

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

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大学生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学院学术委员会综合意见书.doc

法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