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法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4-23浏览次数:814

法学院的各位同学:

为培养学生科研兴趣,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发挥科研活动在培养学生求真精神、创新意识、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团字〔2012〕7号)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2019年学生科研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6-2019年5月8

二、科研立项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组,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立项;

3.在学校已有立项但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请新项目(以上报结题材料为准);

4.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学生科研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

5.项目要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三、2019年学生科研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者向法学院学习部提交《立项申请书》和《项目活页》(电子档一份打包发至邮箱1052440942@qq.com纸质档打印两份交给学习部干事)

(联系人:王若妍QQ:1052440942邮箱:1052440942@qq.com)

  2.申请科研立项的团队需要进行答辩,每队选择两名成员进行答辩,顺序由抽签决定。答辩时间地点待定,答辩内容如下

1)自我陈述。陈述的内容包括队伍组成的基本情况、课题介绍;时间为2分钟。

2)抽签答题。所抽问题主要是科研立项方向、主要内容、意义、创新点等;时间为2分钟。

3)评委提问。评委针对答辩人相关情况进行提问;时间为3分钟。

3.项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和答辩成绩各占50%,最终根据成绩的高低取一定数量的队伍报送本院团委审核,并邀请邀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就本学院学生立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学院团委将《学生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注明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报校生会学习部,纸质汇总表上要有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4.校团委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向学院团委集中发放《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确认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参与科研活动的同学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

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doc

大学生科研项目《项目简介》活页.doc

2019年大学生科研立项汇总表.xls

法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