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1级学生“刑事模拟法庭”开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9浏览次数:317

    2014525日,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法学系2011级学生在本校模拟法庭实验室举行了刑事模拟法庭开庭活动。此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由法学院崔凯老师主持(本届刑事模拟法庭指导老师),潘德勇、王凌翔等教师指导、点评了开庭过程。

本次模拟法庭201190名学生经过了充分的准备。刑事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要实践课程,所有11级学生分成八个小组分别进行了庭审活动,从早上8点一直持续到了下午5点,虽然时间很长,但是每位同学都在积极参与其中,在共同体验刑事诉讼庭审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与进步。

从早上750分开始,各刑事模拟法庭小组准备就绪。随着指导老师的崔凯宣布开始后,同学们迅速进入角色,进行了刑事诉讼庭审的程序模拟。首先是法庭准备阶段,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审判人员就位,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每一项程序同学们都一丝不苟、细致认真地表现出来;随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紧接着是举证质证阶段,在本阶段中,在法官的指引下,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之后是最为激烈的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争议的焦点进行辩驳和论证。在这个过程中,参与开庭的同学们积极发挥自身所学知识,进行辩护,唇枪舌战、精彩非凡;最后是法庭判决阶段,在合议庭休庭合议后做出了一审判决,法官的言语之中无不体现着法律的威严。

从实体的刑法而言,各小组的案例各有特点。有以利用职务之便出售网络游戏道具的职务侵占罪,作为身份犯的典例;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作为金融犯罪的典例;有以通过改装税控加油机主板芯片触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和逃税罪的案例,作为科技犯罪的典例。有以因要债涉而嫌非法拘禁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案例,作为侵犯人身权利的典例等等。其中诸多案例巧妙地设计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共同犯罪,犯罪形态,罪数等”实体性问题,可谓精彩纷呈。   

    在每一组审判完成后,都有三位老师针对每一组刑事模拟法庭审判中的案件法律事实和程序问题进行点评,作出精细的总结,精炼优点、指出不足,给予同学们更为实际客观的指导。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许多同学表示受益匪浅,许多以前自己理解不透彻、认识错误的知识点,通过实战操作被老师指出,最终有了正确的理解与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不仅巩固了自身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将所学与实践联系起来,拉近了与实际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