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1—2012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12浏览次数:228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见《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手册》),现对我院2011级、2010级、2009级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法学院成立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各班班主任、辅导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书记担任组长。

 

二、916日前,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各班级应成立由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等57人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班主任为组长,负责班级的评定工作,测评小组名单应在班级公布。经班主任审定后的班级测评小组名单电子档(见附件一)916发至邮箱32460628@qq.com

 

三、913日—19日,个人提交材料至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处

 

四、9月20,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定

班级测评小组应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及相关补充说明开展评定工作,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9月21日—23日,班级测评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并在班级内公示

公示后的班级测评汇总结果的电子档附件二)923日前发至邮箱32460628@qq.com

 

个人提交材料、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公示等的时间安排,班级测评小组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但是班级测评汇总结果电子档(附件二)必须在9月23日前按要求发到指定邮箱。

 

六、924日—25日,开展班级评优并上报结果

各班级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评优与奖励规定》、《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单项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在925日前将评选结果电子档(见附件三)发至邮箱32460628@qq.com

 

七、926日,学院审核评优结果并公示

 

八、109日,学院将评优结果上报学工处审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点击下载:

 附件一: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名单

附件二:班级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三: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三好学生汇总表

              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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