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志庭长、丁岩林主任、刘佳奇教授莅临我校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做讲座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10-27浏览次数:173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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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郝凤娇、张嘉宁)为了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应用实践能力,落实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拓宽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与实践思维,10月26日下午,我院邀请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吴良志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西安市环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丁岩林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刘佳奇教授为我校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展专题讲座。此次讲座在5号教学楼108教室举行,由法学院副院长王腾主持、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罗文君参会以及2023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

 讲座伊始,王腾副院长代表学院对吴良志教授、丁岩林教授和刘佳奇教授的应邀到访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达了法学院对于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重视和对同学们的殷切期望。

 吴良志庭长结合精心准备的展示内容,以“我国《民法典》绿色规范之解释:“绿色原则”类型化及其展开”为题,强调从书本中的法律到行动中的法律,是通过法律解释进行的,以民法典绿色原则为开端,由浅入深,生动阐述了相关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关系,分别为问题和方法、文义解释与伦理解释、绿色原则的类型化及其视角之下绿色规范的解释路径、从“绿色规范”到“绿色裁判规范”的解释与适用这四个方面,内容生动精彩,并结合了现阶段的环境保护法律背景,展示了一堂生动的理论结合实践课,现场的老师同学沉浸其中意犹未尽。

 丁岩林主任围绕吴良志庭长讲授的内容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首先大力肯定吴庭长为大家带来的类型化学习的方法启示,强调绿色原则类型化的学习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点,并提出在进一步学习研究过程中不断类型化、体系化,从“常识”、“逻辑”关键词的角度深入分析阐述了自己的意见看法。

 刘佳奇教授首先以法律方法论的角度为大家复盘了吴良志庭长的精彩报告,并提供了合适恰当、一针见血的学习思路,针对解释论研究方法的体系性不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详细分析了民法典研究中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和棘手矛盾,最后表达了对吴庭长下次专项报告结合案例展示的强烈期待。

 最后罗文君教授代表我院表达了对三位教授大咖齐聚一堂的学术交流学习机会的珍惜,并提出了自己想要与教授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现场讨论气氛热烈,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与进了与民法相关问题的讨论,
本次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并十分期待下次的专项课题讲座。

 据悉,为了满足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学院将在近期组织系列学术活动,进一步为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丰富的实践课程,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