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再涛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院 系: | 湖北经济学院 |
出生年月: | 1971年8月 |
籍 贯: | 襄阳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1607742009@qq.com |
现任职务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法律诊所实验实践中心主任;武汉市公证法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主讲课程
合同法学、民法学等
主要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合同法方向。
主要研究成果
在《湖北大学学报》、《湖北经济学院学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财会月刊》等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一部,主持、参与省部级、厅局级、校级科教研课题10多项,代表性成果如下:
1.主要科研课题
(1)2013年主持湖北省教育厅课题“合同有效与生效的比较性研究”;
(2)2013年主持湖北经济学院校级课题“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以合同法教学为例”;
(3)2018年主持湖北经济学院校级课题“法学本科诊所式实验教学研究--以湖北经济学院为例”;
(4)2010年--2012年参与湖北省教育厅重点课题 “农村水资源安全法律保障研究--以湖北为例”;
(5)2011年--2013年参与湖北省教育厅课题 “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湖北段为例”;
(6)2014年参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理论研究课题“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及其实现机制研究”;
(7)2014年--2015年参与厅局级课题“武汉市捐献遗体组织及其利用研究”;
(8)2018年参与厅局级课题“《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后评估”;
(9)2018年参与厅局级课题“《湖北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立法调研”;
(10)2020年--2021年参与厅局级课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形成机制调研”。
2.主要学术论文
(1)浅谈对格式合同的特征认识,《湖北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2)对<合同法>第30条的异议,《社会科学动态》湖北社会科学院2000年第7期;
(3)新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剖析,《财会月刊》2006年第11期;
(4)我国房价虚高问题研究,《财会月刊》2007年第1期;
(5)我国合同法代位权制度的思考,《才智》2008年第11期;
(6)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之浅谈,《中国经贸》2008年第9期;
(7)缔约过失责任浅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1期;
(8)地方院校竞争法教学改革初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9)合同有效与生效的比较性分析,《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
社会经历及主要荣誉
1994年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分配至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任教至今,2011年晋升为副教授。
2014年获得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理论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一等奖;2000年获得校级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996年获得校级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2019年指导法学院学生大创项目《互联网+背景下特殊群体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获得国家级三等奖;
2018年获得湖北省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2017年获得第七届湖北经济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2015年获得第六届湖北经济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2018年获得湖北经济学院2017-2018年优秀教学奖一等奖;2010年、2001年、2000年,获得湖北经济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
2009年获得湖北经济学院首届“我最喜爱的经院教师入围奖”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