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生活部部门制度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02-10浏览次数:339

为了更好的贯彻学生会的精神,加大生活部工作力度,提高我部干事素质及工作能力,为了干事能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了部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部门制度条例。

一、会议制度

(一)、原则上一个月至少开两次会议,月初会议进行本月 工作部署,月末会议进行本月工作总结。中间有任务的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总结工作。做到凡有工作,必有总结。

(二)、会议期间,随时抽查寝室卫生检查细则和包干区检查 细则。生疏的罚抄细则一遍,下次会议继续检查。

(三)、部门会议要求部门的每一个人都要到场,有特殊原因且得到部门同意的可请假或者迟到,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干事罚抄细则并扣0.5分。

二、学期工作

(一)、包干区:将干事进行分组,实行小组负责制,每组每周轮流工作。若包干区扣分,该负责小组下周继续工作。

(二)、寝室卫生检查:将查寝人员分成7组,由生活部干事带头,实行干事负责制,对检查结果承担直接责任。若生活部成员所在寝室扣分,则该成员相应扣一分

(三)、晚归

1、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每天晚归情况统计,及时反馈给负责老师。

2、每周四晚归检查,由干事轮流进行。

三、评优制度

(一)、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工作3次以上的干事,将不得参加部门评优

(二)、无故迟到参加会议或工作5次以上的干事,将不得参加部门评优

(三)、 在平时工作中,视干事表现进行加分,表现良好的干事可加2

(四)、成绩优秀的、获得证书的干事可以优先获得评优资格

以上情况将统一由部长记录,表现好的奖励,表现差的惩罚。

四、日常工作检查制度及处理办法

(一)、寝室卫生、包干区、晚归由各班生活委员直接负责

(二)、对于不配合本部门工作的,由部长了解情况,予以处理

五、请假制度

一个月内生活部干事因私事不能参加部门工作最多请两次假,多一次扣一分。因公事请假则无次数限制,公事是指学校内部所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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