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荣获2016-2017学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优胜单位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04-02浏览次数:203

本网讯(通讯员:郑利)42日下午,学工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第四报告厅召开了2018年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校领导温兴生、何慧刚、张以林,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宣传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院系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会议由校党委常委张以林主持。

校党委常委副院长何慧刚宣读湖北经济学院2016—2017学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们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表彰了法学院等6个毕业生就业创业优胜单位和郑利等30位先进个人。

    温兴生、何慧刚、张以林为与我校长期保持优秀合作关系的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藏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中审众平平淡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颁发“毕业生就业优秀合作单位”奖牌。

    随后,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与大家分享了2017年的就业创业做法和经验。学工处处长、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宋健推进2018就业创业工作进行部署。

    最后,党委书记温兴生总结讲话,他对2017年各院就业创业工作做了充分的肯定,分析了2018年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2018年就业提出了要求,他强调,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安向立命所在,我们要持之以恒,孜孜以求,站在应急与谋远,治标与治本的角度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应急治标方面,要在树立学生正确的择业观、提升毕业生就业技能,精准帮扶,政策宣传、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就业工作信息化上下功夫。在谋远治本方面,要提高认识,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下功夫,将就业创业工作同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大学生奋斗精神和担当责任。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奋斗幸福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彰显我校“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特色,为社会培养有担当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