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展何静心等1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05-19浏览次数:1617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的要求,法学院党委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预审答辩、学生党总支讨论、分党委审核,于2020519日拟确定何静心12名同学为中共党员发展对象。

何静心12名同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入党动机端正,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模范作用突出,具备发展对象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0519日到525日)。

序号

班 级

姓 名

1

法学Q1742

何静心

2

法学Q1842

张子洋

3

法学Q1741

焦雪君

4

法学Q1741

徐茵茵

5

法学Q1842

李诗逸

6

法学Q1842

李硕卿

7

社工Q1741

舒晓楠

8

法学Q1742

王 轩

9

法学Q1841

代俐霞

10

法学Q1841

张梦婕

11

法学Q1843

彭代阳

12

社工Q1741

王 杰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2020年5月25日17:00之前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李珺老师反映,联系方式63546439@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