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展韩云霏等1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816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的要求,法学院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预审答辩、学生党总支讨论、分党委审核,于20191021日拟确定韩云霏15名同学为中共党员发展对象。

韩云霏15名同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入党动机端正,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模范作用突出,具备发展对象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公示时间为7天(自2019年1021日到1027日)。

序号

班级

姓名

1

法学Q1742

韩云霏

2

社工Q1741

何吉双

3

法学Q1741

胡雪甜

4

法学Q1641

王红梅

5

法学Q1742

王小雨

6

社工Q1741

宋懿微

7

法学Q1642

宗佳慧

8

法学Q1741

祁  梦

9

法学Q1742

黄  萍

10

法学Q1641

陈博寅

11

社工Q1741

张路平

12

法学Q1641

曾令卿

13

社工Q1741

余冰洁

14

法学Q1641

杨  都

15

法学Q1741

周晓璇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2019年102717:00之前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李珺老师反映。地点:知行楼416A,电话:027-81973736。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