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生导师、2023级法律硕士(法学)班同学: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76号】》,现对我院2024年研究生开题工作做以下安排,请各硕士生导师、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按要求执行。
一、开题时间
2024年3月21日
二、开题对象
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
三、开题流程
四、开题要求
1、完成预开题
各导师组于3月15前完成预开题答辩。预开题答辩形式可以学生汇报、专家提问、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预开题答辩形式由各方向答辩组自行决定,主要对学生的选题、开题报告的格式规范、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预开题结束后,各方向负责人向学院提交预开题情况说明,简要介绍预开题答辩的方案以及执行情况,答辩秘书及时完成预开题答辩记录,答辩者根据专家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2、申请正式开题
研究生在申请正式开题前应完成所研究课题的《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我校要求研究生开题报告书应包括选题依据、研究方案设计、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其中文献综述的字数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文献综述引用的文献不得少于40篇,其中近三年文献不少于30篇。
2024年,我院研究生申请开题须在线上(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线下(提交纸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同时完成开题申请。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8日14:00(线上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线下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8日17:00,提交地点为法学院综合办公室,线下提交的纸制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须经导师签字确认。
3、导师、学院线上审核(线上操作流程见附件1)
学生在线上申请开题后,请研究生导师及时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于3月19日中午14:00前完成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审核。3月19日下午,学院将开题报告电子版发答辩小组专家提前审阅。
4、组织开题答辩
3月21日下午学院统筹组织安排开题答辩,具体答辩方案与分组安排将于答辩前在法学院网站公布。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当提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开题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和研究生处同意后,延期开题。
5、材料归档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结果在答辩结束后由学院管理员统一录入,开题答辩材料交由学院存档。
五、开题注意事项
1.开题未予通过或者所研究课题题目、方向有较大变化者须重新开题。未按要求开题的研究生,后续所从事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培养单位和学校可不予认可。
2.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提出延迟参加开题的申请,获得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参加下一次开题。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当次开题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合格。
3.研究生开题的结果以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报送的结果为准。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