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6日更新)


学院党委

党委书记:杨专

党委副书记(兼):邱秋

党委副书记:钟彦姝

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王腾

纪检委员:钟彦姝

统战委员:黎桦

青年委员:段宏磊


学院行政

院  长:邱秋
副院长:钟彦姝(行政副院长兼)、黎桦(分管教学)、段宏磊(分管科研)、王腾(分管学科)

综合办:陈欢(主任)

经济法学系:郑雅方(主任)、范锐敏(副主任)

基础法学系:黄新华(主任)、郭砚君(副主任)

法律诊所实验实训中心:何再涛(主任) 


教工党支部  

经济法学系党支部:范锐敏(支部书记)

基础法学系党支部:黄新华(支部书记)

 

学生党支部  

学生党总支:叶雅安(总支书记)

学生党总支:胡钦涵(总支副书记)


学院工会

主 席:钟彦姝

副 主 席:陈 欢  

组宣委员:李紫玲

文体委员:王秀才

女工委员:马 颖  

  

学院综合办公室

主  任:陈 欢

教学秘书:贾云龙

科研秘书:李 彦

行政秘书:周雅雪

学科秘书:郝凤娇

  

辅导员

学生党总支书记、 学生资助负责人:叶雅安

团委书记、学生就业负责人:司马子鸣

日常、学生心理健康负责人:唐亚辉

  

    

法学院教授委员会 (2023年5月更新) 

  

主任:邱秋

  

成员:张功、陈娴灵、张晓京、王腾、段宏磊、郑雅方


    

法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为了规范我院教师队伍的管理,明确教师的岗位基本职责及工作任务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为高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我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和教师岗位聘任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教师工作职责。

一、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二、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勇挑重担、服从分配、遵纪守法、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爱护学生、言传身教。

三、努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探索教学方法,掌握教育规律,了解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勇于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上,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五、积极完成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及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

六、各级教师的岗位职责依据湖北经济学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法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法学院各教研室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本教研室工作,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室主任外出期间由室副主任代行室主任职责。

1.负责编制本教研室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各项教学与科研任务。

3.主持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并向所在院(系、部)提出建议。

4.负责本教研室教学与科研文件、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主持审定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材料、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教学文件和考试材料。

5.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校内外相近学科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6.负责本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价。

  

  

法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法学院综合办公室是一个综合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起着组织、协调、传达和督办、检查的作用,办公室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综合协调全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处理院内突发和重要事件,负责全院的治安及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负责学院综合性文稿及各类公文、公函、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印发;

三、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阅办、归档工作,以及本院的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各类重要事项的承办、转办、催办和督办,协调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五、负责学院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学院重要接待工作的安排协调以及院领导对外的工作联络;

六、负责学院的信息报送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学院网站建设维护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八、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及教学、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有关财务工作;

九、负责本院印章的使用与保管工作;

十、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工作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学院教学、科研秘书工作职责

  

    法学院教学、科研秘书隶属于学院综合办公室,承担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日常事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全院的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学院教学突发和重要事件,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转;

二、负责学院教学计划的申报,制订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以及教材选用工作;

三、负责学院各类考试组织工作及学生成绩审核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学校及学院的教学检查工作;

五、负责学校相关教学、科研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以及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信息数据的收集报送工作;

六、负责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核算以及酬金的核算工作;

七、负责学院教学、科研档案的收集、保管及保密工作;

负责与教务处、科研处及研究生教育处等职能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八、配合综合办公室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学院分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法学院分团委书记隶属于学院综合办公室,承担学院的学风建设、日常管理、第二课堂活动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及培养,组织学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法制教育。

3、做好每学年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入党。

4、按照学院学生党总支和校团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实践与学生科研,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5、加强对非团员学生的发展工作。

6、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团组织生活,落实组织生活计划。

7、负责对学生会、分团委干部的管理、培养和考核。

8、协助专业教师组织好学生学科竞赛及科研学术活动。

9、做好学院领导和院综合办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法学院辅导员隶属于学院综合办公室,承担学院的学生管理及日常事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时事政策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3、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开展学生党组织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经常深入课堂,检查班级到课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或任课老师。

5、经常对学生进行校风、学风和校纪校规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文明习惯。

6、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学院违纪学生的材料及院系的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学院学生的休退学申请手续的上报工作。

7、协助学院分团委书记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8、做好迎新工作,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做好学生档案的建立和整理工作。

9、做好毕业生就业及指导工作,提高就业率。做好学生毕业教育及毕业生鉴定工作,指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10、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工作,对学生行为规范、卫生文明和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检查、监督,经常深入寝室,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

11、贯彻学校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汇报、处理、反馈学生群体突发事件,24小时手机保持畅通。

12、做好学院领导和院综合办主任分配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