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220


   各硕士生导师、2023法律硕士(法学)同学: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76号】》,现对我院2024年研究生开题工作做以下安排,请各硕士生导师、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按要求执行。

一、开题时间

2024321

二、开题对象

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

三、开题流程



四、开题要求

1、完成预开题

各导师组于315前完成预开题答辩。预开题答辩形式可以学生汇报、专家提问、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预开题答辩形式由各方向答辩组自行决定,主要对学生的选题、开题报告的格式规范、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预开题结束后,各方向负责人向学院提交预开题情况说明简要介绍预开题答辩的方案以及执行情况,答辩秘书及时完成预开题答辩记录答辩者根据专家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2、申请正式开题

研究生在申请正式开题前应完成所研究课题的《湖北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以下简称《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我校要求研究生开题报告书应包括选题依据、研究方案设计、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其中文献综述的字数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文献综述引用的文献不得少于40篇,其中近三年文献不少于30篇。

2024年,我院研究生申请开题须在线上(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线下(提交纸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同时完成开题申请。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31814:00(线上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线下提交截止时间31817:00,提交地点为法学院综合办公室,线下提交纸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须经导师签字确认。

3、导师、学院线上审核(线上操作流程见附件1

学生在线上申请开题后,研究生导师及时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319中午14:00前完成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审核。319日下午,学院将开题报告电子版发答辩小组专家提前审阅。

4、组织开题答辩

321下午学院统筹组织安排开题答辩具体答辩方案与分组安排将于答辩前在法学院网站公布。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当提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开题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和研究生处同意后,延期开题。

5、材料归档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结果在答辩结束后由学院管理员统一录入,开题答辩材料交由学院存档。

五、开题注意事项

1.开题未予通过或者所研究课题题目、方向有较大变化者须重新开题。未按要求开题的研究生,后续所从事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培养单位和学校可不予认可。

2.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提出延迟参加开题的申请,获得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参加下一次开题。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当次开题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合格。

3.研究生开题的结果以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报送的结果为准。


附件1:开题管理线上操作流程(导师端和学生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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