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新华)2022年2月24日下午3:00,法学院基础法学系党支部在基础法学系办公室召开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及党员民主评议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肖志峰同志主持,基础法学系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民主生活会。
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由肖志峰书记带领支部党员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中央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等省委全会文件,并组织大家讨论交流,为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
其次,基础法学系党支部成员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围绕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等方面,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全面查找每位党员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然后,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会议最后,全体党员同志进行不记名投票,选出了支部2021年度的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