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1级中期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25浏览次数:371

按照2011级专业培养方案,2011级学生在本学期要完成中期论文写作。中期论文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锻炼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法学院对本次中期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邱秋

组员:潘德勇、袁妙彧、方照明、崔凯、嵇雷、王凌翔

二、中期论文写作涉及班级

法学2011级、社会工作2011级、法商学院法学2011

三、时间及指导内容安排

2周:启动中期论文工作,公布指导教师信息,学生根据自身学习兴趣,选择论文指导教师(可不限于教师专业方向)。

3周:公布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学生自选论文题目及写作思路,并了解目前关于该选题的主要观点;指导教师约谈学生,指导学生确定选题、写作提纲、写作规范和写作进度;将选题上报各系汇总。

4周:中期论文指导小组审核上报选题,确定后公布。

6周:学生完成文献综述、论文初稿,提交指导教师修改;

8周:学生提交论文定稿(含文献综述、内容摘要、关键词);指导教师给出评分。

10周:组织评选优秀论文,总结本次中期论文工作。

中期论文写作要求参照附件二、三相关规定。

附一:指导教师信息

附二:文献综述、内容摘要、关键词的写作要求

附三:中期论文注释、参考文献规范

附四:中期论文封面、评分表

 

法 学 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一:

序号

姓名

专业方向

职称

学历

1

李振华

经济法、法理学

教授

学士

2

陈娴灵

民事诉讼法

教授

博士

3

张功

法制史、刑法学

教授

博士

4

邱秋

环境法、民法

教授

博士

5

马颖

保险法

副教授

学士

6

胡永霞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副教授

硕士

7

王恒

婚姻法

副教授

硕士

8

方照明

行政法、破产法

副教授

硕士

9

黎桦

商法、海商法

副教授

博士

10

张晓京

国际法

副教授

博士

11

何再涛

合同法

副教授

硕士

12

汤建辉

知识产权法

副教授

硕士

13

刘琳丽

宪法

副教授

硕士

14

张焰

经济法

讲师

博士

15

王凌翔

国际经济法、票据法

讲师

硕士

16

崔凯

刑事诉讼法、证据法

讲师

博士

17

郑雅方

公司法、金融法

讲师

博士

18

潘德勇

国际私法

副教授

博士

19

王倩

民法

讲师

博士

20

袁建伟

刑法

讲师

博士

21

王海霞

人类学

副教授

博士

22

嵇雷

社会学

副教授

博士

23

袁妙彧

社会保障

副教授

博士

24

邹海蓉

社会学

讲师

硕士

25

严念慈

社会工作

讲师

硕士

26

王腾

社会学

讲师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