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户口的迁移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8浏览次数:366

户口的迁移1、毕业生户口迁移由哪个部门办理 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负责学生户籍管理工作(指已迁入学校的户口)。若毕业生个人办理户口迁移,应到户籍科办理,遇到有关办理户口迁移等方面的疑问,可以向户籍管理的老帅咨询。2、学校依据什么迁移毕业生户口 对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户籍科主要依据招毕处编制的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即(报到证)报到地址是哪户口就往哪里迁移。3、户口迁移证的期限 《户口迁移证》签发后,落户的有效期限为一个月。4、户口迁移时的几种情况(1)已迁入学校的户口,在武汉市就业的,学校发放《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在市外就业的,学校发放《户口迁移证》,学生将户口材料交用人单位办理入户手续。(2)未迁入学校的户口,学校不予受理。需迁户口的学生可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等相关材料将户口由原籍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3)已改派的毕业生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和《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户口移的地址通常为国家行下区划,即**省**市,若用人单位对户口迁移地址同意特殊要求,如要求详细街道名称和门牌号或写上单位名称等,毕业生可向院系提出要求,院系编制就业方案时可酌情采纳。(5)对就业方案往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的毕业生,毕业生不愿在省城托管户口,可向院系提出将户口迁往生源地市或县。如江西回原籍的毕业生,报到证开往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报到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户口也迁往南昌市,若毕业生要求户口回原籍九江市,应向院系提出要求。(6)对天在覆盖范围较大的省直或中央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向工作单位问清楚户口迁往地,将情况通知院系编入就业方案,如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就业的毕业生,报到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若毕业生被省农行分到农行荆州分行工作,毕业生应要求院系在编制就业方案时将户口往荆州市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