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9月21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定远县原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电视台台长赵立旻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赵立旻在任定远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电视台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1994年9月至1999年12月,伙同他人采用收取广告费、宣传费、点播费等不入单位帐,存入小金库再私分的手段,侵吞公款149.9万元。其中,赵立旻系主犯,个人侵吞公款74.88万元,另非法所得利息15万余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9-23浏览次数:331
中国法院网讯 9月21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定远县原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电视台台长赵立旻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赵立旻在任定远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电视台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1994年9月至1999年12月,伙同他人采用收取广告费、宣传费、点播费等不入单位帐,存入小金库再私分的手段,侵吞公款149.9万元。其中,赵立旻系主犯,个人侵吞公款74.88万元,另非法所得利息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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