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的要求,法学院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预审答辩、学生党总支讨论、分党委审核,于2018年10月拟确定陈雨欣等16名同学为中共党员发展对象。
陈雨欣等16名同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入党动机端正,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模范作用突出,具备发展对象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自2018年10月19日到10月21日)。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1 | 法学Q1641班 | 陈雨欣 |
2 | 法学Q1641班 | 严 娅 |
3 | 法学Q1641班 | 唐晶晶 |
4 | 法学Q1642班 | 牟珉慧 |
5 | 法学Q1642班 | 何 宁 |
6 | 法学Q1642班 | 谢 鸽 |
7 | 法学Q1642班 | 杨子萱 |
8 | 法学Q1642班 | 刘国丽 |
9 | 法学Q1642班 | 高晓菲 |
10 | 社工Q1541班 | 杨孝梅 |
11 | 社工Q1541班 | 张 正 |
12 | 社工Q1641班 | 谢利叶 |
13 | 社工Q1641班 | 杜雅青 |
14 | 社工Q1641班 | 叶时意 |
15 | 社工Q1641班 | 彭煜瑶 |
16 | 社工Q1641班 | 苏崇利 |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21日17:00之前向法学院李老师反映。地点:知行楼A-416,电话:027-81973736。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党委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