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和2013年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256

各位同学:
为努力培养学生科研兴趣和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决定于近期开展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和2013年学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3月15日——4月10日
  二、科研立项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组,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联合立项;
  3.在学校已有立项但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请新项目(以上报结题材料为准);
  4.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个学生科研项目;
5.项目要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三、2014年学生科研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者向法学院分团委提交《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截止时间4月10日。
  2.由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生立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分团委将《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注明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在4月20日前报校团委。
3.校团委根据院系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向院系分团委集中发放《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确认通知书》。
四、2013年的学生科研项目结题
1.2013年的科研项目完成后,各项目组须将成果和结题报告提交给分团委,分团委根据其是否公开发表论文(含湖北经济学院《藏龙学刊》),是否在“挑战杯”等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类赛事上获奖,决定项目能否结题;采用答辩方式结题的团队,需附上院系学术委员会的综合意见书。
2.2014年4月20日之前,分团委需将结题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纸质汇总表上要有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报送到校团委。
3.校团委根据院系所提交的结题汇总表,向院系分团委集中发放《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科研结题通知书》,向学生项目团队发放项目剩余资助金。
五、奖项设置
校团委会同科研处将于下半年评选“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大学生科研创新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和“大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指导老师”等,并予以表彰奖励。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将推荐参评省级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六、其他事项
学生科研相关表格请于http://tw.hbue.edu.cn/structure/kycx/kydtzw_133276_1.htm(校团委朝阳网“科研创新”栏)下载。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