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4届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工作方案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1402

根据本科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本科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提高论文(设计)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对我院2024届本科论文开题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安排

答辩对象: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

答辩时间:2023年1228日14:00

答辩地点:J1二、三楼

答辩组织:据答辩人数成立相应的答辩小组,选定一名答辩组长

二、答辩工作小组

组长:邱秋、杨专

副组长:黎桦

组员:何再涛、黄新华、郑雅方

秘书:贾云龙

答辩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答辩及后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处理检测、答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三、答辩要求

各位论文指导教师需提前向学生通报答辩的安排和要求,并确保学生根据学院的规定准备答辩。

在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时,各系应确保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定稿,未通过的学生不得参与开题答辩。

组建的答辩小组应保持组织规范、成员安排合理,通常采用指导教师回避原则,每组至少包含3名教师,一般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组长。

答辩组师生应按时到场,仪表庄重,严格遵守答辩会场纪律。在答辩期间,禁止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吸烟或使用手机,答辩小组成员应全程参与本组的答辩。

答辩学生请提前打印好3份开题报告定稿纸质版,携带纸、笔或电子设备提前10分钟到达答辩教室,认真记录答辩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和修改意见。

答辩开始前,答辩小组组长需宣布答辩要求及纪律;答辩中组长负责维护会场秩序;答辩结束后,组长将根据小组评议向学生宣布结果。未通过答辩的学生需尽快与指导教师确定联系,进一步修改、完善开题报告。

四、答辩程序

第一步:学生程序。简要陈述选题的目的及意义,研究现状、主要内容等。时间限制在3-5分钟。

第二步:答辩老师评议。重点评议选题的新颖性、研究动态和实践探索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研究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步:开题答辩成绩评定。全部答辩结束后,答辩组老师对本组答辩学生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给出通过或不通过开题的结论。

五、答辩后续工作

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组的建议认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经指导老师审定后,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里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答辩分

  

组长

组员

答辩地点

答辩学生

第一组

何再涛

刘琳丽、杨

J1-207

冯亢、房海军、方照明、邹海蓉指导的学生

第二组

赵清、王秀才

J1-208

范锐敏、何再涛、张晓京指导的学生

第三组

肖志锋

亢、李培培

J1-209

高冠宇、黄新华、左文君、段宏磊指导的学生

第四组

陈娴灵、邹海蓉

J1-210

黎欢欢、李培培、邱秋指导的学生

第五组

潘德勇

博、王凌翔

J1-211

郭砚君、黎桦、刘琳丽、马颖、胡永霞指导的学生

第六组

黄新华

桦、涂

J1-212

嵇雷、罗文君、王海霞指导的学生

第七组

静、王海霞

J1-213

潘德勇、王凌翔、王腾指导的学生

第八组

邓沁婷、马

J1-214

汤建辉、涂罡、王倩指导的学生

第九组

罗文君

雷、黎欢欢

J1-215

肖志锋、严念慈、杨莹指导的学生

第十组

郑雅方

汤建辉、郭砚君

J1-216

张功、张静、向前指导的学生

第十一组

房海军

恒、高冠宇

J1-217

王秀才、张瑞、赵清指导的学生

第十二组

张晓京

何新新、严念慈

J1-301

郑雅方、周璇、王恒指导的学生

第十三组

向前

方照明、周

J1-302

袁博、张焰、何新新指导的学生

第十四组

范锐敏

王腾、左文君

JI-306

陈娴灵、邓沁婷指导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