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以来各教学环节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4月25日至6月10日开展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具体包括: 1.专业综合改革、拔尖人才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计划、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品牌专业、精品课程等项目建设情况。 2. 2010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二)常规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进度计划、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作业的布置批改、教师调停课等情况。 2. 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包括教研活动计划、活动内容记录情况等。 3. 院(系、部)领导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及教师相互听课情况。 4. 上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归档情况,包括各试卷袋内材料的归档和院系立卷保管的材料归档情况 5. 毕业论文的规范执行及归档情况,包括上一届毕业论文的归档情况,及应届毕业论文工作的计划安排、选题情况、答辩组织等工作开展情况。 6. 毕业实习情况,包括分专业的毕业实习方案、实习安排等。 二、检查日程安排及要求 本次学期教学检查以院(系、部)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1. 院(系、部)自查:4月25日至5月26日(第九周至第十三周) 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成立专门的教学检查小组,拟定本单位学期教学检查方案,以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为重点,认真完成上述各项检查内容的自查工作。 对 重点检查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报书的规划与进度安排推进项目建设,做到建设过程中有年度计划和总结,标志性的成果有实物、照片或 视频等材料支撑,材料归档应及时全面。各院(系、部)的检查应以各项目申报书作为检查主要依据,对于未按申报书规定实施或未推进建设的项目,应要求项目负 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对常规教学检查内容,各院(系、部)应逐项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统计各项检查内容的数据信息,对未完成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应要求相关负责人或教师及时完成或整改。 院(系、部)自查工作完成后应形成详尽的院(系、部)学期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说明每个教学检查项目的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与整改后的结果,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其中本科教学工程的自查情况应逐项说明。 2. 学校抽查:5月27日至6月7日(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 学校成立以各院(系、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督导及教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校教学检查小组,采取抽查的方式促进院系自查工作。各院(系、部)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详见附件1),在教学抽查前完成院(系、部)学期教学自查报告,并备好相关教学检查材料,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做好自查情况的说明工作。抽查内容将以院(系、部)自查报告为基础,依据院系自查中的问题,抽取多个重点项目进行检查。 学校检查小组完成抽查后需形成一份检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在院系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值得借鉴的经验与做法。 3.提交院(系、部)学期教学自查报告、学校抽查情况报告:6月10日前 各院(系、部)应于6月10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行政楼A210)报送本单位的学期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及学期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学校教学检查小组应于抽查完成后提交学校抽查情况报告,并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行政楼A210) 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将汇总本次教学检查情况,并将以教学简报的方式通报本次学期教学情况。 管理技术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自行安排好本次学期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1:2012-2013年第二学期学期教学检查安排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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