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02-12浏览次数:146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216日至21日对新学期开学教学运行情况和教学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院(系、部)应制定详细的期初教学检查方案,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

216前,教务处会同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书刊发行站以及各教学院(系、部)等相关部门认真检查开学前各环节教学准备情况,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教学保障情况:

1)各课堂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

2)教学用具配备情况;

3)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4)教师休息室条件配备情况(桌椅是否干净、开水供应情况等);

5)教材到位情况(应到库教材数,实际到库教材数,在途教材数等)。

2. 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各院(系、部)应认真检查以下教学准备工作:

1)教师课程教材准备情况;

2)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大纲)撰写情况;

3)教案编写情况;

4)教学进度计划(含实验教学进度计划)编写情况(应提交教学进度计划课程门数);

5)网络通识选修课程的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相关课程教师应做好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教案等课前准备工作)。

(二)开学第一周课堂教学情况

21721日,学校教学检查组和院(系、部)教学检查小组应认真检查第一周教师到课情况和学生到课率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上课教室安排是否存在冲突的情况;

2. 各课堂任课教师到课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擅自调停课情况等);

3. 各课堂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学校教学检查小组成员按安排表每个教学时段抽查10个班级课堂到课率情况,具体安排见附表1;院系检查小组根据院系教学检查方案全面检查本院系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到课情况等)。

二、组织与实施

1. 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院系院长(主任)、分管教学院长(主任),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分责任人为成员。工作组全面负责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2. 各 院(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院系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的院系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教学秘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为主要成员。主要 任务:一是拟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实施方案;二是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各院(系、部)要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照检查方案要 求逐一总结检查的结果及相关数据,并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报告及时报送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3. 教务处对各院(系、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应的整改。同时,教务处将以《教学简报》的方式公布本次期初教学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 216前各院(系、部)安排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方案及安排表送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

2. 21621日开展院(系、部)自查工作。学校检查组在期初教学检查期间组织抽查,检查组人员应根据安排在上午800,下午130在指点地点集合,检查表在每个教学时段随机抽样至少10个教学班,统计上课到课率,并认真填写完整检查表。

3. 各院(系、部)于223下班前向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报告。学校将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总结,发布期初教学检查分析报告。

管理技术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本院系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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