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本科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9月26日(星期四)至28日(星期六)为本学期缓考时间,请已在上学期期末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同学携带《缓考申请表》和学生证准时参加缓考考试。如有多门考试课程时间冲突的学生请于9月23日至25日到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协调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附表。
请院系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严格组织缓考学生考试、严格组织阅卷,并于第六周由院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登录学生成绩。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09-16浏览次数:150
各院系、本科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9月26日(星期四)至28日(星期六)为本学期缓考时间,请已在上学期期末考试前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同学携带《缓考申请表》和学生证准时参加缓考考试。如有多门考试课程时间冲突的学生请于9月23日至25日到课程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协调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附表。
请院系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严格组织缓考学生考试、严格组织阅卷,并于第六周由院系教学秘书到教务处登录学生成绩。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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