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2-03-13浏览次数:362

关于开展2012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教务处将对201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院系毕业论文组织工作。主要查看院系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

    2.毕业论文选题。主要查看院系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审查选题是否符合实用性要求。

    3.毕业论文进度。主要查看实际进度情况、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文献综述完成情况、初稿完成情况等。

二、检查形式

    1.检查时间:316全天(周五)(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2.检查方式

    抽查部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每院系抽查份数不低于毕业生人数10%,毕业生人数少于100人的院系应抽查10份以上。

    3.检查组织

    各检查组由教学督导任组长,成员由省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组成。检查组成员按照工作安排(见附件一)到相关院系参与检查,检查表格由教务处工作人员携带至检查地点。检查完毕,教务处工作人员收齐检查表格并带回至实践教学办公室。

    4.其它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上述安排准备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毕业论文工作方案、选题汇总表、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毕业论文初稿等)。

附件一: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院系评价表

附件三: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抽查情况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