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双学位2013年招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5浏览次数:215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与辅修专业管理办法》(鄂经院办[2006]1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对象、报名条件、报名具体程序、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法商学院)

二、报名条件

1、在校在籍普通本科(不含专科起点本科)生,均可申请修读法学双学位;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及格;

3、进校后表现良好且没有记过以上纪律处分记载。

三、报名具体程序

1、填写《修读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主修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3、法学系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4、凭审查合格的申请表交费;

5、在教务网站或法学系网站查询课表按时参加学习。

四、收费标准、报名时间、地点及上课时间

1、收费标准:按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所开课程学分的合计,每学分1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清全部学习费用。

2、报名时间:2011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报名、交费、注册时间为201210152013110

3、报名地点:人文艺术大楼法学院综合办公室109室;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咨询电话:81973735

4、上课时间:201339起正式上课,周六、周日上课。

  

 

附:

      1、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

       2、湖北经济学院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32011级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