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王杨)为了表彰2015-2016年度优秀学生导师及动员新学生导师,将“双导师制”更好的延续下去,法学院于11月9日中午在教一201举行优秀学生导师颁奖仪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法学院党委书记林敬山、团委书记梅添淇、辅导员李珺以及全体新一届学生导师。
首先,被导学生代表王杰和获奖学生导师代表李玲婉君对学生导师制度的经历与感受作了汇报和分享。法学Q1541班王杰以被导学生的角度谈到学生导师对新生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社工Q1441班李玲婉君以学生导师的身份主要围绕促进和责任这两个方面发表对学生导师制度的看法,学生导师能够在该过程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和交流中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最后实现“双赢”。
接着,林敬山书记从学生导师制度的实施目的、意义以及要求这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他说:“学生导师制与教师导师制度两者相得益彰,老生对新生的“一对一”帮助,为法学院教学培养特色。能够在互动过程实现“立德、修身、勤学、互助”的宗旨”。学生导师制能够“提升自我,关爱他人”。一方面锻炼老生的指导能力、沟通能力,通过对新生的引导,更能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另一方面,将学习方法和生活经验分享给新生,使其尽快融入到大学学习中,帮助新生少走弯路。最后他对新一届导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师制提供给老生的是一种机遇,而不是负担。导师们要有担当和责任,希望新一届的导师们能珍惜这个锻炼的平台,在互帮互助中实现“双赢”,明年出现更多的优秀学生导师。
最后,林敬山书记为十名优秀的学生导师颁奖,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