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教研室活动总结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2-12-18浏览次数:213

各院系:

为确保教研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强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院属系(教研室)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各院系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统筹、汇总各教研室本学期的教研活动安排,并于12月28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样式见附表)电子版及纸质稿上交,纸质稿加盖院系公章后交至A30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356595859@qq.com,上学期教研室活动记录本交至本单位综合办存档备查。

教务处

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