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的统一安排,现将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十佳团支部
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
五四红旗标兵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团支部
1.符合“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标准。
2.在全校团支部工作评价中排列前 10 位。
(二)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凝聚力 强。
2.按要求完成“三会一课”(支委会、支部 大会、民主生活会、团课)制度,且按时完年度团籍注 册,自觉准时上缴团费。
3. 注重支部文化创建,定期更新支部博客 、微博;针对同学的思想状况,积极主动的开展卓有成 效的思想 教育工作 。
4.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上党校和入党。
5.团组织生活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富有计划性、目的性、思想性。
6.按时参加团组织的各项会议,认真贯彻校、院(系)党、团组织的有关决定,出色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7.支部成员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学风优良,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支部成员无违纪事件。
8.学习气氛浓厚,人均成绩在 70 分以上,不及格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 10%。
(三)五四红旗标兵
必备条件:
1.必须符合“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标准。
2.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表现出色,在团员 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3. 进校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名列班级前 15%。
选择条件:
4. 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特等、一等奖学金。
5.积极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在校级及以上 学科竞赛中获奖。
6.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本学年完成科研立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或在科研成果 评选中获 奖。
7. 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本学年担任校、院 (系)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 部职务 或者获 得校级 及以上 “优秀 学生 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8.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本学年参加过一次 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所参加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团队或个人表彰。
(四)优秀团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进 ,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自觉接受党、团组 织的培养 和教育。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青年中起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4.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现象(公共选修课除外),综合测评排名名列在班级前 40%以内(大一同学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排名)。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五)优秀团干部
1.必须符合“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2.担任团内职务一学期以上。
3.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工作,动脑筋、想 办法落实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
4.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 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
三、评选名额和工作要求
(一)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申报,学院进行团支部工作考核后,最终推荐 1 个先进团支部上报,提交3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不得彩打);
校团委在各院系推荐的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 通过校内展示答辩的方式,共选出 10 个“十佳团支部”。( “十佳团支部”的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通知另发)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要求召开支部会议按照评选要求,采取民主投票,并在院内公示后产生。
(四)“五四红旗标兵”由学生个人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学院进行综合审查,最终确定1名推荐人选;
(五)各团支部于4 月 9日以前将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纸质档)、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档)、优秀个人表彰汇总名单(Excel电子档)和五四红旗标兵申报表(纸质版)交给组织部部长彭昊文。相关表格见附件。
评选结果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附件 1:名额分配
序号 | 单位(部门)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 | 先进团支部 | 五四红旗标兵 |
1 | 法学Q1241 | 5 | 1 | 全院推荐1个 由各团支部按要求进行申报,开展支部工作展示,根据支部工作综合确定 | 全院推荐1人 由学生个人按照条件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
2 | 法学Q1242 | 5 | 1 | ||
3 | 社工Q1241 | 4 | 1 | ||
4 | 法学Q1141 | 4 | 1 | ||
5 | 法学Q1142 | 4 | 1 | ||
6 | 社工Q1141 | 4 | 1 | ||
7 | 法学Q1041 | 2 | 1 | ||
8 | 法学Q1042 | 2 | 1 | ||
9 | 社工Q1041 | 2 | 1 | ||
10 | 分团委、学生会 | 2 | 2 | ||
合 计 | 34 | 11 | 1 | 1 |
备注:
1、党员、预备党员不参评优秀团员,但可参评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
2、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为分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文艺部及各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