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副处长胡汉武听取汇报
汇 报 现 场
(通讯员:李紫玲)为加快人才培养体系机制改革进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院系内部治理结构,做实院系,学校于2015年初启动了校级试点(特色)学院建设。法学院作为试点学院之一,经过为期4年的改革建设,10日下午3点半在406会议室接受学校领导小组的验收考核,法学院院长邱秋进行主要汇报,书记林敬山、教学院长张晓京、科研院长嵇雷参加了汇报工作。教务处副处长胡汉武(正处级)、副处长汪奇志及教学评估督导盛玮听取了汇报。
邱院长首先代表学院感谢学校对法学院工作的支持,对验收小组成员的到来表示欢迎。主要从“学院制度完善”、“改革与建设情况”、“成效与经验”、“问题与措施”几方面汇报了法学院试点学院工作。她介绍到法学院的试点学院工作紧紧围绕“三改革一完善”推进——改革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完善学院治理结构;通过落实“一制三化”,推进“六个共同”,学生招录、教师考评、学院治理等方面改革,法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影响力迅速提升,教学科研标志性成果不断显现,人才培养、师资团队建设成效显著。但在融通型人才培养、教研成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她强调为此学院也制定了针对性措施,有信心在未来发展中改进这些不足。
林书记对学院的特色导师制、高层次国际合作、教师绩效考核等进行了补充,展现了法学院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成效,尤其是新生双导师制,在人才培养上实现了“双赢”。
听取汇报后,验收小组充分认可了法学院几年来的发展,汪处长提出试点学院工作虽然告一段落,希望学院能在现有基础上总结经验,把好的制度、措施继续发扬下去。胡处长特别提出林书记作为法学院带头人工作扎实,领导班子也能形成合力,学院各方面工作都非常优秀,他认为试点学院改革确实推进了学院建设,起到了强化教师职责、凝聚人心的作用,各学院开展的相关工作仍要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