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1-23浏览次数:1007

霜叶浸透着醉人的红色,银杏摇曳着耀眼的金黄。在这深秋收获的季节,由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主办,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办,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协办的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于20211120日在武汉市中铁大厦顺利召开。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林敬山、法学院院长邱秋、法学院副院长张晓京、法学院副院长嵇雷、湖北经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段宏磊、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邱隽思一行人作为与会嘉宾应邀参加本次会议。

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工程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仲裁委、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等10余个单位的高校、科研机构、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的50名专家学者于线下参加了此次会议,另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传媒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辽宁大学、西华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20余个单位的高校、科研机构、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近70名学者于线上直播中同步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围绕“数字经济下的法学理论创新与制度因应”之主题,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深入交流与探讨。此次研讨会包括开幕式、主题演讲、闭幕式等三个部分。

 


上午830分,本次年会在中铁十一局副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魏玲的主持下拉开序幕,首先承办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谢敬平代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对各参会嘉宾表示欢迎,对各单位的支持表示感谢。

湖北省法学会秘书长王龙在致辞中表示,我们目前正处在新时期前所未有的发展大变局当中,面临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法治挑战,经济法学、法经济学学者应当继续秉承时代担当,传承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党委、相关政府机构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服务,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湖北力量”。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结合司法工作的实际,充分肯定研究会的学术成果贡献,并对本次会议研讨内容保持高度关注;武汉仲裁委办党组书记、主任彭国元结合自己对数字经济的理解,指出数字经济孵化产生数字经济法,新时代经济法的研究应当坚持守正创新,并预祝各位学者能够在新领域取得新突破。

我校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大洪教授作为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代表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进行年度工作汇报并做题为《经济的法律分析与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学术基调发言,刘大洪教授认为,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两者简而言之,就是“经济的法律分析与法律的经济分析”。从经济的法律分析来看,除了市场失灵等传统问题外,我们正面临着数字时代下数据互联互通带来的生活方式的转变,传统的“熟人社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被赋予了强烈的公共性,例如追星的“饭圈”,如果没有互联互通的网络,也只不过是零星的“散粉”。这就需要以调整公共利益为己任的经济法及时进行介入和调整。从法律的经济分析角度来讲,刘大洪教授认为,“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始终影响着每个经济主体的利益选择,无论其行为的外部表现如何,本质上人们进行行为选择的内在动力无外乎成本收益的衡量。在这个过程中如何通过制度设计降低违法收益,提高违法成本仍有待研究。正如科斯所言,法律和经济的关系以及他产生的许多效应我们还一无所知,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遥远、艰难而又值得探索的旅途。刘大洪教授指出,未来世界没有不会发生的,只有意想不到的。因此经济法律分析与法律经济分析良性互动型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在未来发展中大有可为。

 


开幕式后会议进入了主题发言阶段,本场主题发言共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由武汉工程大学许承光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尚正茂,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龚涛,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研究生杜霜,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罗艺源就本次研讨的主题相继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观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永强副教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廖建求副教授就上述发言进行了精彩的与谈,并就各位汇报人文章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富有价值的修改意见。第二单元主题发言由长江大学法学院李华成教授主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姚舜禹,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张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张婷,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宋珍妮结合本人投稿论文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洪洋教授、中南民族大学孙光焰教授进行与谈,指出各报告人从实践中提炼总结理论,并结合经济学、新闻传播学等各方面知识,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揭示了新特点、新规律。会场学术气息浓厚,讨论成果丰硕。

中午1150分,会议进入到闭幕式环节,闭幕式由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鲲主持,首先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宁立志教授进行学术总结并介绍论文评选事项,宁立志教授指出本次年会各投稿人选题新颖且极富研究价值,但在具体研究过程中要注意首先进行详细的权利义务建构,同时应当具有正确的公法私法维度与鲜明的价值理念导向,并提醒青年学子时刻注意加强逻辑推理的规范化学习,否则学术研究便无法从“从混沌走向清晰”。随后,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刘大洪教授宣布表彰获奖论文的决定,并由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为获奖作者颁奖。会议的最后,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刘大洪教授对本次年会的成功召开表示充分的肯定并宣布本次会议顺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