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86


 

为加强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推进在“新财经”战略背景下的法学院科研发展,经研究决定,现以“新财经战略背景下新领域法学的基本范畴与基本制度研究”为主题,公布以2023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科研培育项目指南。各位老师可从中选择相关主题开展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可在指南中选定或围绕指南选题相关内容开展:

一、选题指南

1.新财经战略背景下的营商环境法治问题研究

2.新财经战略背景下的绿色发展法治问题研究

3.新财经战略背景下的社会治理法治问题研究

4.新财经战略背景下的国际经贸法治问题研究

5.新财经战略背景下的法经济学基本范畴研究

6.新财经战略背景下数据法学的基本范畴与基本制度研究

7.新财经战略背景下环境法典编纂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8.新财经战略背景下金融稳定法编纂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9.新财经战略背景下其他新领域法学的基本范畴与基本制度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科研培育项目的培育周期为1-2年,一经立项,第一批资助经费为3000元,后续资助标准依照中期审核情况予以确定,中期审核预计于2024年中开展。

2.培育项目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应为学术关系隶属学院的教职工。

2)申请人应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组织开展科研工作能力的在职在岗教师,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4)申请人原则上同期只能申报一个培育项目,未完成2022年法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培育项目,在同等条件下,非PI团队成员和不满35周岁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

5)申请人在立项后获批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任一立项的,免于结项考核,并自动获批2024年度法学院科研培育重点项目一项。

三、评审流程

1.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公示期满,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3112024时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命名为:项目类别+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1973735

电子邮箱:2818694577@qq.com

附: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