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 自今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次数:3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

  此前,教育部已将学历学位信息数据库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下一步,将大力推广电子查询认证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对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明的数据查询等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