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王萍等39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514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的要求和校团委推优工作安排,法学院党委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学生党总支讨论、分党委审核,于2023年10月10日拟确定王萍等39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王萍等39名同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入党动机端正,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模范作用突出,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3年10月10日到10月16日)。

王萍 杨钰淇 陈潇 蔡文达 艾华政 徐梦婷 邓欣雨 余佳荟 雷鑫 杨紫滢

周艳焱 丁桓宇 占禹铭 汪浪 徐永康 蒋昕彤 王瑶樱红 魏谦 胡雪梅 沈鸿瑞

校燕鋆 敖佳佳 魏睿瑶 严依薰 冯品超 计良玥 刘园园 彭诗语 乔安琪 杜恒

冯雯婧轩 李瑞柯 程佳仪 栗娜 张洁洁 王婧怡 屠乐霄 张校 陈星月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于2023年10月16日17:00之前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反映,地点:知行楼416,办公电话:81973796,邮箱:94846525@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