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26级法律硕士(法学) 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6-10-21浏览次数:10


一、开题时间节点

本方案依据《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76号)及法学院历年开题工作通知、方案编制。

届别

开题对象

预开题时间

提交预开题报告

正式开题时间

2028届

202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26级法律硕士(法学)

2026年12月

2026年12月4日

2027年3月

二、总体时间安排

202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26级法律硕士(法学)的开题工作安排在2026年10月至2027年3月,共分七个阶段。


阶段

时间

主要工作

一、动员与选题

2026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召开动员会、导师双选、确定选题方向

二、选题与框架

2026年11月—12月上旬

确定选题、搭建写作框架、文献综述

三、预开题

2026年12月中下旬

提交预开题报告、预开题答辩、完善框架

四、报告撰写

2027年1月—2月

撰写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导师修改

五、申请与审核

2027年3月上中旬

线上+线下提交、导师审核

六、正式开题答辩

2027年3月中旬

学院统筹组织开题答辩

七、材料归档

答辩结束后

结果录入、材料存档

三、详细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动员与选题方向确定(2026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时间

工作内容

10月20日—10月24日

学院发布开题动员通知,向导师和学生传达开题要求及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规定。

10月26日—11月9日

导师与学生沟通,商定初步研究方向,学生开始资料收集与文献阅读。

第二阶段:选题确定与写作框架搭建(2026年11月—12月上旬)

时间

工作内容

11月10日—11月20日

导师确定选题。学生提交选题报告,导师审定题目(须符合培养方案、面向法律实务),确保一人一题、中英文题目齐全,不得与历年学院法硕选题重复。

11月23日—11月27日

法硕中心组织专班审核选题,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开题写作准备。

11月28日—11月30日

导师确定写作框架。学生形成论文提纲(章节结构),导师审定框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按框架撰写文献综述,导师指导完善;完成开题报告初稿。

第三阶段:预开题阶段(2026年12月)

时间

工作内容

12月

发布《2027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开题工作方案》,公布分组名单、时间地点。

学生提交3份开题报告纸质版给答辩秘书(秘书提前1天收齐)。

组织预开题答辩(线下)。学生陈述限3分钟;答辩组提问评议约10分钟;答辩组就选题、框架、方法给出建议。

预开题意见反馈导师,修改选题及框架;预开题不通过的,题目可行,应在一周内重新提交预开题申请;题目未通过,应按上述第二阶段程序在三周内提交申请。

第四阶段:正式开题申请与审核(2027年3月上中旬)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3月3日

发布《2027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开题答辩方案》,公布分组及安排。

3月9日—3月12日

线上提交开题申请(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3月13日—3月15日

导师线上审核开题报告

3月15日—3月16日

线下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3份,须经导师签字确认)给本组答辩秘书。

3月16日

学院将开题报告提交答辩小组专家提前审阅。


第五阶段:正式开题答辩(2027年3月中下旬)

时间:学院统筹组织,线下进行。

答辩程序:

  • 第一步:学生陈述。简述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案设计、创新点,限5分钟。

  • 第二步:答辩组提问评议、学生解答,限10分钟。

  • 第三步:答辩组集体评议、成绩评定,宣布“通过/不通过”结果。

注意事项: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须提交《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开题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和研究生处同意后延期开题。

第六阶段:材料归档(答辩结束后)

  • 答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管理员统一录入开题答辩结果,答辩材料交学院存档。

  • 学生将答辩意见反馈导师,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四、关键质量要求

事项

要求

开题与答辩间隔

自开题通过之日起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得少于12个月。

题目一致性

开题题目与答辩的学位论文题目应保持一致;后期若主题变更,须重新开题。

未通过处理

开题答辩不通过,应在3个月内修改后重新申请开题;连续两次未通过者,原则上推迟一年重新开题。

未按要求开题

后续所从事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培养单位和学校可不予认可。

五、分工与保障

主体

职责

学院

统筹组织,发布方案,审核选题,组织答辩,录入结果。

导师

第一责任人,负责选题指导、框架审定、报告修改、学术诚信教育。

答辩秘书

本组协调,收齐报告,提前送审专家,记录答辩情况。

辅导员

协助动员、通知、考勤等组织工作。

备注:本方案依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历年开题方案的时间规律制定,具体日期以研究生院下发的正式开题答辩通知为准。


附件1:【鄂经院发〔2022〕76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开题报告封面等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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