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王玲等18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927

经学生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综合平时表现、笔试面试情况,征询党内外意见,报院党委同意,现将王玲18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11022日到20211028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若对以上同志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或电话形式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人:学生党总支书记李珺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3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20211022


 

 

 

附件:

法学院2021年秋季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1

王玲

2

周吴文玥

3

陈秀怡

4

刘致远

5

肖相能

6

王艳

7

张若兰

8

周梦婷

9

董霁萱

10

吴圳隆

11

禹宙

12

柳诗宣

13

袁艺玮

14

邱婷

15

戴澳

15

郭磊

17

黄聪

18

牛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