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鄂经院发[2023]79号)、《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具体要求,经学生本人提交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团委复核,现对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地址:知行楼414
联系电话:027-81978081 QQ:1143677626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鄂经院发[2023]79号)、《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具体要求,经学生本人提交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团委复核,现对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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