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数智法治人才实验班遴选工作方案》的安排,经学生自主报名、学院资格初审,现已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名单。现将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入围本次数智法治人才实验班遴选面试的学生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1 | 李*翕 | 2609**85 |
2 | 秦*萌 | 2609**56 |
3 | 刘* | 2609**52 |
4 | 柯*妮 | 2609**15 |
5 | 朱* | 2609**08 |
6 | 陈*君 | 2609**76 |
7 | 方*然 | 2609**40 |
8 | 李*婧 | 2618**20 |
9 | 王*辉 | 2609**59 |
10 | 郭*洋 | 2601**27 |
11 | 刘*欣 | 2611**71 |
12 | 熊*婷 | 2609**34 |
13 | 刘*怡 | 2608**61 |
14 | 刘*希 | 2609**88 |
15 | 杨*奇 | 2603**54 |
16 | 蔡*霏 | 2609**73 |
17 | 李*琪 | 2612**12 |
18 | 李*钧 | 2609**11 |
19 | 龙*彤 | 2609**24 |
20 | 刘*萌 | 2609**14 |
21 | 谭*扬 | 2602**71 |
22 | 赵*依 | 2602**30 |
23 | 张*宁 | 2611**45 |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7:50分
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知行楼4楼
410教师办公室(候考室)、403会议室(面试室)
三、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携带材料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三证至少携带1个),证件必须具有完整的个人信息,图像、照片必须完整无篡改。驾照、社保卡、掌上经院、身份证照片、电子身份证等均不得作为有效证件。证件遗失者,必须提供学院盖章的打印有考生本人照片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候考
考生需9月19日上午7:50分准时到达指定候考室(知行楼410室)进行候考,不得迟到。进入候考室后关机并上交手机。8:00开始纸质抽签工作,同时进行人证核对。抽签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在考生登记表中准确无误地记录每一位考生对应的抽签编号,考生要在考生签字栏签到确认。考生要记住抽签编号,便于进入考场后自报编号。
3、考试
9月19日8:30考试开始,由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后自报抽签编号“我是今天的第×号考生”,在主考官示意坐下后入座,并听主考官念导入语。
考生在主考官的引导下完成答题,主考官念完题目后发出“开始计时”指令,计时员开始计时,计时开始后考生可以先思考一下,然后说“考生开始答题”,考生答题结束时说“考生答题完毕”,考生答题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考生思考和答题均计入作答时限,共5分钟。考生答题时间到,计时员需对考生作出提醒,考生不得继续答题。考试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草稿纸和笔,考生不得在题本上涂画,也不得将题本和笔、草稿纸带离考场。
4、离场
考生答题完毕后离开考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迅速离开考试区域,不得逗留。
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