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承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协办的“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美丽中国建设环境司法实务前瞻研讨会”暨“2025年度环境司法案例研讨会”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功举办。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文峰,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四川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楠等领导出席会议。四川、浙江、湖北、福建、山东、河南、广东省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安徽黄山中院、江西景德镇中院、重庆市第五中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等多家法院分管院领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负责人,南京、长春、郑州、重庆、成都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多所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忠民、法学院院长王腾、副院长潘德勇、基础法学系系主任黄新华以及青年教师王春阳参会。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瑶主持开幕式。与会代表共同观看了恢复性司法宣传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楠,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胡云腾先后致辞。
吕忠梅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研究的思考”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她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世界法典文明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诞生了第八个独立法律部门,形成了“法典+25部单行法”的新体系,并创设了“生态环境”这一本土原创核心法律概念。她强调,法典实施后,法学研究与实务工作必须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立足中国实践构建自主环境法学知识体系,依托司法案例将鲜活经验提炼为可推广的裁判规则。
案例研讨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栾永玉主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梁欣介绍了年度研讨案例的整体情况,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执行负责人、我校副校长张忠民教授分享了案例研习的体会与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对案例进行了总评。
李文峰主持研讨会圆桌对话环节,与会嘉宾围绕两大核心议题展开了实务对话。我院院长王腾参与“部门分立”到“体系统摄”的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与回应”单元圆桌对话,并就“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相关问题”做交流发言。
本次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决策部署,立足“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系统研判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法律问题,推动法典适用规则的统一与发展,以高质量生态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也为构建现代化环境司法体系、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
(以上内容部分引自四川高院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