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经院发(2013)189号)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16)151号),经各班初评、学院审核,拟对以下本科学生进行表彰,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3日-2023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法学院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司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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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