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成果的总结,也是对学生基本学术素养和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为此,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9届本科(包括双学位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进程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具体说明 |
1 | 确定论文选题 | 2018.11.01之前 | 院系确定、发布选题,学生进行选题 |
2 | 提交论文选题 | 2018.11.19-11.23 |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指导教师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
3 | 开题报告 | 2018.11.26-2017.12.20 | 学生完成初期资料查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
2018.12.21-2018.12.31 | 检查开题情况,完成开题工作 | ||
4 | 论文撰写与指导 | 2019.01.01-2019.03.15 | 学生向指导教师递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含文献综述) |
2019.03.16-2019.04.14 | 中期指导与修改,定期进行 | ||
5 | 论文查重 | 2019.04.15-2019.04.19 | 论文查重 |
2019.04.20-2019.04.30 | 超标论文修改 | ||
5 | 论文定稿 | 2019.05.01-2019.05.10 | 论文定稿及打印,交导师审阅并签署答辩意见。导师不同意答辩者,不得参加答辩。 |
6 | 论文答辩 | 2019.05.11-2019.05.18 | 分小组答辩,答辩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工作和成绩评定。 |
7 | 成绩评定 | 2019.05.19-2019.05.21 | 上交毕业论文有关材料;成绩审定、签章,完成答辩工作。 |
8 | 论文推优、归档 | 2019.05.22-2019.05.31 | 报送成绩、归档,评选推荐优秀论文。 |
二、主要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2.学生应认真学习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严格遵守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选题应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提倡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实证研究方面的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提供的论文(设计)题目难度适中,较上年的更新率不低于40%。
4.毕业论文原则上每生一题。如某一选题确需多名学生共同承担,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批准,允许合作完成,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必须提交明确分工的工作方案。
5.开题报告书是论文撰写的基础,必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思路明确、文字简约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
6.毕业论文由封面、中英文题目、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致谢辞、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毕业论文题目字数不应超过20个汉字;中文摘要不少于300字,并附有3-5个关键词;正文字数不低于5000字(不含文献综述字数),正文开头部分为前言(导言),包括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和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正文纸质初稿需有指导老师审阅意见并留存,参考文献应是近3-5年的相关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原则上数量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
7.严格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论文未定稿,无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的一律不予答辩。
8.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按15%推荐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文本制作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9.学院将组织专班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对工作进程和论文质量进行阶段检查,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法学院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doc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