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法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0-18浏览次数:294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解决教学及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学院组织2018年度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8年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旨在推动学院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学院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申报形式

教学研究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学院课题指南研究项目以及有益于学院教学和管理的自主研究项目(见附件1)。

  

三、申报范围和要求

1.申报项目须是未发表(出版)的最终研究成果,包括教研论文、研究报告、成果运用等。申请人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研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的申请人应为法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相关人员。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校级、省部级及以上的教研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法学院教研项目。

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法学院教研项目。

  

四、项目评审立项与资助

1.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择优分三类立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主项目。

2.初审聘请校外专家盲审;校外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终审。经学院教授委员会终审通过的教学研究项目,予以立项。

3.项目分三期立项验收。第一期时间:20193月;第二期时间:20196月;第三期时间:20199月。

4.重点项目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5000元;自主项目资助3000元。

五、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者需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法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份(单独装订)。

2.成果附件(单独装订)一式1份,包括:(1)封面、目录;(2)必备的《研究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的复印件(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4)其它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的复印件,反映教学成果应用的证明材料等)。

3.提交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成果附件封面。

提交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文档于立项验收期前提交教学秘书李紫玲(邮箱:1344645121@qq.com)收,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法学院2018年度教研课题指南.docx附件2:法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