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何再涛) 7月28号下午,随着各中期实训单位实训学生完成最后的工作交接,我院2023年暑期中期实训顺利结束。
对于暑期中期实训,学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早在今年上半年,学院就成立了由杨专书记、邱秋院长担任组长、钟彦姝、黎桦、王腾、段宏磊、何再涛、郑雅方、范锐敏、黄新华、郭砚君、李紫玲、司马子鸣、叶雅安担任组员的中期实训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在年初即就暑期实训事宜进行了详细的工作安排。7月份暑期中期实训开展后,杨书记、邱院长又多次开会,就实训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中期实训工作职责。
本次中期实训,学院采取了集中实训的模式,除少数学生因为特殊原因请假未参加学院统一安排中期实训外,大部分同学则参加了集中实训。江夏区人民法院(带队教师:马颖)、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带队教师:郑雅方)、武昌区人民法院(带队教师:王恒)、江夏区司法局(带队教师:袁博)、洪山区人民法院(带队教师:张焰)、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带队教师:张静)、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带队教师:汤建辉)、湖北禹贡律师事务所(带队教师:何再涛)、湖北锦标律师事务所(带队教师:冯亢)、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带队教师:郭砚珺)、中科院(武汉)(带队教师:黎桦),是本次2021级学生集中实训的地点。
因为实训工作在校外开展进行,随意性较大,保证学生中期实训的质量实属不易,为此,学院首先明确领队教师的职责,要求他们起到督促、引导之责,其次通过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请他们在指导教师的选择上把好关,真正将业务素质强、关心爱护学生的同志选出来担任指导教师,确保学生实训能“真学、真练、真提高”。从接受实训单位反馈的情况和同学们交流、总结的情况来看,本次实训的安排和效果都是比较成功的。绝大部分同学都能认真对待中期实训,虚心向实训单位的指导老师学习,认真完成实训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能理论联系实际,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素质。并且,同学们普遍觉得本次实训的收获颇丰,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获得了不少的实践知识,为未来走向社会积累了初步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