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郭彩玲等 21 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6-04-10浏览次数:10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经个人申请、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征 询党内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现将郭彩玲 等 21 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 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确定的党员 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示 时间 7 天)。公示期间,若对以上同志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 或电话形式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要求实名。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3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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