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1 在金口槐山矶驳岸实地学习宣传

图2 槐山矶石驳岸文物保护标识碑

图3 参观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人民法庭

图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交流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罗文君、黄雨婕)春和景明,江河安澜。2026年3月20日下午,在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九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与江夏区人民法院在长江之畔的金口法庭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学习交流与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实地研学+座谈研讨”的形式举行。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一同前往金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槐山矶石驳岸,了解建于明嘉庆年间的长江沿岸重要水利设施的历史变迁,回望先民治水护岸的智慧与法治实践,见证基层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长江大保护等方面的创新探索,感悟新时代江河治理中法治力量的历史传承与现实担当。同时,法院干警与学院师生共同为周边群众进行了《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与讲解活动。
随后,全体人员来到全新建成的金口法庭,徐育华庭长详细讲解了新法庭在功能区划设计、智能化审判设施、诉讼服务体系、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的建设亮点。师生们实地领略了基层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便民化司法服务的新风貌,了解了环境资源审判制度及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创新,见识了基层人民法庭的现代化转型。
座谈环节由江夏法院党组成员许方芳副院长主持,她表示法院与法学院长期以来合作紧密,要以此次学习法典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模式,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研讨与宣传实践,为美丽湖北、美丽江夏建设贡献更大力量。水事中心主任邱秋教授作为深度参与生态环境法典水事相关法条起草论证的权威专家,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三水统筹”、流域生态保护、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等核心制度开展解读,分享了亲身参与法典编纂论证工作的感受,提示了法典司法适用规则与裁判要点。法学院院长王腾教授表示两院长期以来合作基础扎实、合作机制顺畅、合作成果丰硕,希望接下来双方围绕人才培养更加深入地共建合作。罗文君副教授结合教学经历,解释了“适度法典化”的立法逻辑,提纲挈领讲解了法典的整体结构与布局特点,提示了生态环境司法的运用重点。法院环资团队负责人毛慧专委分享了在环资审判案件中的难点问题,表示十分有必要结合法典进行更加深入的研讨。五里界人民法庭章鸣平庭长分享了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的过程,表达了需要开展更多学术交流的强烈愿望。法官助理杨明分享了参与《生态环境法典》土壤污染相关条款释义的过程。双方在思想碰撞中凝聚起“以法治之力护江河安澜”的更多共识。
本次活动由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邱秋教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王腾教授带队,罗文君、冯亢、王春阳以及硕士研究生黄雨婕、任玲仪、王思凡等师生参与。(审稿人:王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