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胡艺嘉等37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5-10-27浏览次数:10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的要求和校团委推优工作安排,法学院党委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学生党总支讨论、分党委审核,于20251027日拟确定胡艺嘉37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胡艺嘉37名同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入党动机端正,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模范作用突出,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51027日到112日)。

法实2541:胡艺嘉、谭为伊、任嘉祺、郭丝雨、李姝含、彭雨馨、黄子芮

法卓2541:熊乐瑶、杨淑凝、吴君扬、魏子旭、陈际帆、王逸晨、肖婉晴

法学2541:吴静怡、吴智铃、杨思琦、刘雨欣、喻子菲、陈子昂

法学2542:张一涵、邵寒

法学2543:凌锦鷐、张珈瑜、黎晓雨、蔡刘安琪

法律YZ2521:桑一迪、吴楠雪、楚云舒、朱佳豪、魏若君、方毅

法律YZ2531:李雪营、黑晓亮、刘一鹏、易晓谦、余梦雨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于202511217:00之前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反映,地点:知行楼416,办公电话:81973796,邮箱:94846525@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