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鄂经院发【2013】18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法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详见附件法学院综测最新版.doc
公示时间:7月3日—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法学院团委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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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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