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为组织好2021级法学专业学生的暑期实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暑期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邱秋、杨专
组员:钟彦姝、黎桦、王腾、段宏磊、何再涛、郑雅方、范锐敏、黄新华、郭砚君、李紫玲、司马子鸣、叶雅安、唐亚辉
二、实习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学生暑期专业实习由法学院集中组织进行。实习学生包括法学专业全部大二学生。专业实习定于2023年暑假开始进行,为期四周。集体实习开始时间为7月初。
三、具体要求
1、参加集体实习的每位学生必须固定、连续地在一个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进行为期共四周的实习。参加集体实习的学生统一开具介绍信。
2、每位学生必须于正式开始专业实习之前,将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姓名及其联系信息告知校内指导教师。
3、实习内容:学生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各项工作。
4、实习期间,每位学生必须定期与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校内实习指导教师采取电话查询、实地巡视等方式检查、指导学生实习。
5、实习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
6、下学期开学三周内,每位学生须向校内指导教师递交“专业实习日记”、“专业实习总结”、“专业实习鉴定表”,同时由校内指导教师组织本组学生进行实习心得交流。
7、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向实习单位的了解、学生每周的汇报、专业实习日记、专业实习总结、实习单位对学生的鉴定及心得交流情况,给每位学生评定专业实习成绩。
校内指导教师应当与实习前联系实习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实习开始时负责将学生安全送到实习地点,进行交接;在实习期间应当到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给予指导;在实习结束后,确保学生安全返校或回家。实习教师校外指导天数不少于10天。
8、实习完成后,由指导老师给学生实习情况评分,于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向学院里提交实习成绩。学生需要将上述全部材料(专业实习单位签章的“实习鉴定表”、专业实习的“实习日记”、专业实习的“实习总结”、专业实习的小组实习心得交流记录)交综合办公室。
9、本次暑期专业实习合格者获得2个学分。
法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法学院2023年暑期实习统一安排地点及学生分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