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

第六届学生会内部考核制度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6-10-15浏览次数:1852

第一条 实行部门集体责任制,部门成员分值和部门日常分值统一汇总,以部门成员分数平均分记为该部门分数,按规定,部门共担责任。

第二条学生会例会两周一次,有特殊情况除外。会议实行点名制,由监察部进行点名;学生会值日(院办值班)实行报告制(值日当天告知监察部部长);无故缺勤者扣5分;迟到扣3分;无故早退扣2分;无故缺勤3次及以上的,再扣5分;迟到超过5次的,扣5分;例会期间做无关动作,无会议笔记,以实际情况扣1-3分 ,未佩戴工作牌扣1分。

第三条部门干事请假向监察部干事申请(监察部干事谢利叶:1774047819@qq.com),各部部长及主席团成员请假向监察部部长申请,请假只需将电子档(见附件)发至指定邮箱(监察部部长朱霞:1226399870@qq.com)。凡未按规定请假视为无效。因私事(除病假外)请假的个人每人每次扣2分,请假部门(至少两个以上)最多的扣5分。请假截止时间在例会当天中午12点之前,逾期则视为缺勤。因公事或生病请假只需向监察部说明情况即可,无需交请假表,因私事请假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请假表电子档发至规定邮箱即可。

第四条体育部早操情况要在星期五中午12点半之前汇总交给监察部;晚点名情况在晚点名结束后汇总,当天晚上断网之前交监察部汇总;生活部寝室和包干区检查情况要在星期五中午12点半之前进行汇总,并上交监察部;学习部查课情况统计也定于星期五中午12点半交监察部汇总,如有特殊情况,学习部可周六断网前上交,无故未按时交的部门扣5分。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早操无故缺勤的,扣5分;迟到扣3分;院查寝不合格的,扣3分,情形严重的扣5分;校查寝不合格的,扣5分;查课无故缺勤的,扣5分。

第六条工作总结或者活动成果迟交扣2分,不交扣5分。其他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依情节严重扣18分,并要求予以例会说明。

第七条每月部门考勤落后者接受惩罚,惩罚过程中迟到者扣3分;缺勤的扣5分,不得请假。

第八条各部门按规定上交或上传的制度,策划,活动总结等文件须以《法学院统一格式》为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发回重制,重制后仍不符标准的,视情况扣部门25分。各部门需保存好本部门的文件及资料,不得任意删除或损毁,违规者视情况而定扣38分。

第九条学生会活动实行签到制,无故缺勤的,扣5/人次,迟到或早退扣2/人次。扰乱会场秩序导致会场秩序较乱的,酌情扣1-5分;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服从安排者扣5/人次。活动请假需要在活动前三个小时之前向监察部请假,逾期则视为缺勤。

第十条按规定,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部门,视整体表现情况加3-8分;凡是除规定以外自愿参与学生会活动的部门成员,加3/人次;例会上积极发言的加1/人次,发言特别出色的,加3/人次;主动请求搬运物资的,加2/人次。

第十一条主动检举学生会成员或部门违规问题的,经查实,所在部门加10分。包庇纵容的,经查实,所在部门扣10分。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应该注重自己的公众形象,自觉接受同学监督,维护学生会或班级名誉。生活行为不检点、作风不正派,行为不礼貌,口吐脏话等,有损学生干部形象者,提交主席团处理,视情况扣48/人次。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如因个人失误导致学生会及法学院整体利益受损,造成重大事故,经老师及学生会成员一致决定,予以清退处理。

第十四条监察部享有学生会财务审核权,经查实有违纪问题的,交予主席团处理,并视情况扣除510分。

第十五条学生会内部考核分类汇总完成时间定为每月15号及每月最后一天,当日断网前进行学生会官方群内公示。

第十六条本学生会内部考核制度实行奖惩制。

(一)实行方法:设立“最优奖”“进步奖”“垫底奖”“退步奖”四项内容。“最优奖”和“进步奖”分别为本次汇总部门总分排名为第一和前进名次最多的部门奖项(若前进名次相同,则依次依据加分项及减分项进行排名)。“垫底奖”和“退步奖”分别为本次汇总部门排名进步最后及退步名次最多的部门奖项(若退步名次相同,则依次依据加分项及减分项进行排名)。

(二)主席团参与评分及惩罚制度,不实行奖励制度(鉴于人数较少)。

(三)最优奖和进步最大奖部门享受垫底部门及退步最大部门代替值班一次(代替值班机会以一个月为一个周期,若一个部门一个月中两次评分都获最优奖和进步最大奖只享受一次代替值班机会),另垫底部门及退步最大部门为最优奖和进步最大奖部门购买奶茶(每次评分都实行)。

第十七条监察部成员如有以上违纪行为,惩罚加倍。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学生会请假申请表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会请假申请表

姓名

部门

班级

申请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因病因私事□因公事

申请人: